1、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繼承取得的房產,除非遺囑或贈與合同中明確指定只歸夫或妻一方所有,否則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根據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其中包括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
2、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的特殊指定:如果被繼承人在遺囑中明確指定某項房產只歸繼承人中的一方所有,或者贈與人在贈與合同中確定某項房產只贈給夫或妻一方,那么該房產就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而只屬于繼承或受贈的一方。
3、法定繼承與遺囑繼承的區別:在法定繼承的情況下,由于被繼承人沒有留下遺囑,因此一方在婚后繼承的房產通常屬于夫妻共同財產。而在遺囑繼承的情況下,則需要考慮遺囑的具體內容來確定房產的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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