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文為作者于4月28日起草,由于某些原因,尚未發表;今天很高興看到湖北省國稅局關于稅改增值稅改革熱點問題的問答“向景區提供索道、觀光電梯、觀光車等項目所取得的收入可以統一從價計征——附加稅為“文化服務”。直到這時,這篇拙劣的文章才被曝光。
景區增設纜車、索道服務替代營業稅時,交通運輸業和旅游/文化服務業應適用什么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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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景區纜車、索道服務尷尬
朋友的公司主要提供旅游景點的纜車游覽服務。我昨天打電話討論營業稅改增值稅改革應該適用哪些應稅服務?我不假思索地說,稅目中還有一項陸路交通服務,其中包括纜車服務和索道服務。一般來說,應適用11%的稅率。他說,十年前,我們向主管稅務部門咨詢過交通運輸業是否可以適用3%的稅率。他們說不行,旅游服務業必須適用5%的稅率。現在營業稅已改為增值稅,交通運輸業不再適用稅率。交通運輸業適用11%的稅率,旅游服務業不適用6%的稅率。是高還是低?
如果你仔細想一想,你朋友的抱怨是有道理的。景區纜車服務究竟適合交通服務還是旅游服務,確實值得思考和討論。以下是一些個人的考慮:
1、景區纜車是交通用的還是觀光用的?
稅改文件附件1及財稅[2016]36號:《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意事項》,相關服務內容如下:
交通的目的是讓顧客選擇交通,不僅可以節省大量的時間,而且可以獲得空間位置的轉移。乘坐交通工具的主要目的是到達指定地點,然后進行個人活動;而景區纜車,當然也可以節省少量的時間,進行短距離的空間換乘,但其主要目的是欣賞沿途的山巒、巖石、叢林、流水等風景。其意圖是風景不是空間轉移,節省的時間與常規交通沒有明顯區別。
從以上對比分析可以看出,景區纜車服務與其他纜車、索道作為城市交通載體所承載的功能存在明顯差異。如果不區分的話,直接適用運輸服務——陸運服務似乎有點牽強。
2、實行交通運輸業服務稅稅率,現有景區纜車服務業稅負顯著增加。
從上海、江蘇等地以往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案例來看,部分運輸企業,尤其是前期全部車輛購置的運輸企業,稅負將較之前更高;但隨著運輸業務量的增加和車輛的增加或更新,稅負將會增加。稅收負擔將會減輕;同時,本次營業稅改增值稅改革全面實施后,可加征通行費、停車費、財產保險等附加進項稅,可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交通運輸業整體稅負。程度。
景區纜車不同于傳統的交通公司。他們前期投入大,后續成本低。在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方面,是“十年開,十年不開”。如果適用于交通運輸行業11%的稅率,現有纜車公司稅負的增加將遠大于原有交通運輸公司。我們簡單分析一下以下幾種情況:
華中名山風景區一家纜車服務公司首期投資5000萬元,可額外獲得進項稅850萬元。設備使用年限為20年左右,后續維護費用只會很簡單,包括電費等,可以獲得進項稅。成本約100萬元以上,年營業額約2000萬元。如果適用11%的稅率,相當于營業稅的9.91%(1/1.11*11%),比5%的營業稅稅率高4.91個百分點。現按11%計算,稅負為:
銷項稅=2000/1.11*11%=198.2萬元
進項稅額17萬元。如果營業稅改為增值稅,其他辦公、保險等費用可增加進項稅額13萬元,合計30萬元。
應繳增值稅=1.982-30=158.2萬元
與2000*5%=100萬元的營業稅相比,多了58.2萬元。稅負增加50%以上。
如果加上初始投資取得的進項稅額850萬元,按20年逐年抵扣,每年可增加進項稅額42.5萬元。年應繳增值稅約116萬元,比營業稅多16萬元,增幅16%。增幅仍在可控范圍內。然而,原來的投資進項稅對于現有的纜車公司來說已經成為過去式,不可能再實現兩次。
從以上分析來看,如果將景區纜車服務應用于交通運輸服務,該行業的稅負必然會增加,其嚴重程度可能大于營業稅改制初期的交通運輸行業。 ——增值稅改革。這與總理在這次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改革中各行業稅負只減不增的承諾不符。
3、從實施時間、對下游及相關產業的影響等角度考慮,現有景區纜車服務應按旅游或文化服務業稅率或選擇簡易計稅。
1、從實施時間來看,交通運輸業已于2014年1月1日在全國范圍內啟動。
從財稅[2013]106號文來看,纜車、索道服務已經納入交通服務——其他陸路交通服務并非財稅[2016]36號新增內容。據聯財初步了解,纜車、索道服務已納入交通服務。自2014年起,景區內的汽車、索道服務不再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改革范圍(如有實施,請告知)。如果文件沒有變化,此次如果景區纜車索道服務再次被認定為交通運輸服務業,是否意味著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改革中交通運輸業存在管理疏漏?已在全國推行兩年。
2、從對下游環節的影響來看,景區纜車的稅率似乎不宜定在11%。
景區纜車服務公司向旅游企業提供服務的,旅游企業適用的稅率為6%。如果纜車服務稅率定為11%,旅游公司對該服務的稅率將倒置;如果是提供給其他一般納稅人服務,由于客運服務不能扣除,且用于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的進項稅額也需要轉出,因此高稅率無法傳導至下游環節,增加了下游企業或游客的稅收成本。至于向其他個人提供服務,高稅率當然只會增加游客的旅行成本或減少行業利潤。
3、從相關行業角度看,纜車服務稅率應與其他旅游服務稅率保持一致。
此次稅改增值稅改革已全面實施。生活服務中的文化服務或旅游娛樂服務均適用于旅游景區門票、旅游甚至娛樂業,適用6%的稅率;景區內的纜車服務項目與景區其他服務項目沒有太大區別。不同的是,客流只會比買票的游客少,價格上并沒有明顯的差別。尤其是娛樂業,原來高達20%的營業稅突然降到6%(小規模也適用3%),讓全國娛樂業歡欣鼓舞。只有承載游客上山的纜車、索道產業才能向前發展。成為營改增的孤獨客戶?
當然,為了避免管理混亂,降低管理成本,也可以統一適用運輸服務。但現有纜車服務、索道服務企業需給予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法的權利,新設立企業則統一適用一般計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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