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后就要交物業費,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的規定:“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這意味著,一旦業主收房,并且與物業公司簽訂了物業服務合同,就需要按照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
物業費一般是從開發商交房后,由業主交納。即使房屋尚未入住或者使用,只要物業服務工作已經開始(如保安、清潔、綠化等),業主就需要支付物業費。
通常情況下,購房合同會約定好交房時間,而物業費則從開發商交房后,由業主交納。因此,實際生活中,一般是以購房者實際收房之次月開始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
交物業費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一、明確物業費的構成和用途
業主應了解物業費的具體構成,這通常包括物業公司行政辦公成本、物業人力資源成本、公共設備設施的維修養護費用等。
物業費主要用于小區建筑及設備的檢修維護、小區消防設備的擺放、小區綠化、小區安保以及物業檔案資料的管理等。
業主有權要求物業公司定期公布費用的使用情況和賬目明細,確保物業費被合理有效地使用。
二、遵循物業費的繳納原則
定價合理原則:業主應了解物業費的收費標準是否合理,是否根據用戶的收入水平來確定。
優價原則:業主應確保所支付的物業費能獲得相應的高質量服務。
微利原則:物業公司應確保物業服務部分的收入扣除支出后略有剩余,以避免賠本經營。
公平有償原則:物業費應按使用物業的建筑面積大小來分攤,確保每位業主公平承擔費用。
合法合規原則:物業費的收取應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
三、了解并遵守物業服務合同
業主在繳納物業費前,應認真閱讀物業服務合同,了解其中包含的服務內容、質量標準、費用構成等條款。
業主應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繳納物業費,以確保享受合同約定的服務。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標記有誤,請第一時間聯系我們修改或刪除,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