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更加復雜。無論是政府對各類公益活動、公益組織的管理,還是媒體對各類“愛心媽媽”的宣傳報道,都應該遵循一些基本原則和常識。
近日,新華社報道,河北省武安市福利愛心村村長李麗娟因涉嫌多項敲詐勒索罪、擾亂社會秩序罪被刑事拘留。調查發現,李麗娟名下賬戶內有2000萬余元人民幣、2萬多美元,已被公安機關扣押,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此案之所以引人注目,是因為被捕的李麗娟不是普通人,而是一位被大量媒體以正面形象報道的“慈母”。
說起“慈母”李麗娟,很多人都對她很熟悉。此前有媒體報道稱,李麗娟創辦的“愛心村”自1996年以來已陸續收養了118名孤兒。不過,李麗娟單方面提供的這個數字一直飽受爭議。圍繞李麗娟最大的爭議在于她的“雙面人生”——她“慈母”的光環,與村民和當地政府眼中的“女痞子”形象形成鮮明對比。
當地政府表示,李麗娟犯下了許多“不光彩的行為”,主要包括以下幾點。首先,李麗娟聲稱收養了118名殘疾孤兒、棄嬰,實際上是為了獲取低保資金;二是經常打著“愛心媽媽”的旗號攻擊有關部門,以獲取不正當利益。第三,她打著“愛”的幌子,利用殘疾孤兒、棄嬰作為敲詐勒索有關單位的“擋箭牌”和“墊腳石”,甚至安排其黑社會情人帶打手威脅當事人。
據報道,李麗娟被拘留時,名下存款超過2000萬元,擁有多處房產,擁有路虎、奔馳等豪車。但她的女兒和表弟認為,她沒有那么多錢,“每一筆錢都是合理合法的”。到底是非,有待有關部門深入、徹底調查。但從這次事件中,我們有更多的教訓。
一方面,李麗娟涉嫌多項犯罪,無論最終結論如何,她的經營肯定存在問題。但當地官員指責李麗娟拒絕配合政府部門設立福利機構,拒絕將孤兒接入公益機構。這個想法也是有問題的。這并不意味著私人福利機構不能存在,也不意味著不與公共機構聯系是錯誤的。關鍵是任何機構,無論是公立還是私立,都必須透明、可控、接受監督、經受各種檢查。我們不能一味要求民辦福利機構與事業單位“合并”,而應將其納入服務和管理范圍,提供優質服務和嚴格監管。
另一方面,此前有關“慈母李麗娟”的報道是否虛構、夸大、來源單一,甚至為了各種需要而刻意隱瞞某些事實?新聞的生命在于真相。媒體不能僅僅為了宣傳目的而展現新聞人物光鮮亮麗的一面。這種虛假的“光彩”不符合實事求是的原則,最終只會是徒勞。
人性更加復雜。無論是政府對各類公益活動、公益組織的管理,還是媒體對各類“愛心媽媽”的宣傳報道,都應該遵循一些基本原則和常識。政府既要保證公益事業不被個人謀取私利,又不能一下子“控制”民間公益機構。媒體必須嚴守真實底線,該做的事該做,不該做的事做,不能讓各種“新聞反轉”繼續損害自身的公信力。 (朱大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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