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漢濱區文化旅游的知名度、美譽度和影響力,現向社會公開征集漢濱旅游宣傳口號和旅游形象標識,提煉出響亮的口號,準確定位漢濱的形象和內涵;塑造令人難忘的形象 標志體現了漢濱旅游的獨特魅力。現向社會公開征集旅游宣傳口號、文化旅游形象標識設計方案。
1. 征集要求
(一)旅游宣傳口號
1、圍繞“漢濱山水文化、移民文化、民俗文化”,充分體現漢濱地域文化和旅游資源特色,語言簡潔,原則上不超過15字;
2、主題突出、寓意深刻、創意新穎、內容健康、易于傳播、感染力強、易記;
3、適用性強,可用于網站、文件、信箋、宣傳材料及各種媒體、場合和載體;
(二)標志設計方案
1、主題明確、寓意深刻,能夠體現“以文化規劃品牌,以品牌展示特色”的理念,聚焦“漢濱山水文化、移民文化、民俗文化”,充分體現漢濱特色漢濱地域文化和旅游資源;
2、主題突出、寓意深刻、創意新穎、內容健康、易于傳播、富有立體感、視覺感染力和沖擊力、易于記憶、富有形象表現力和藝術感染力;且易于被不同地區、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們所采用和理解;
3、形式簡潔,適用性強,易于識別、記憶和推廣,適合長期固定使用,可用于網站、印刷、雕塑、促銷用品以及在各種媒體、場合和載體上傳播。
二、征集對象及時間
1、本次征集活動面向全社會開放。
2、領取時間:2022年7月6日-2022年7月19日中午12:00。
3. 提交要求
(1)作品可以個人名義提交,也可以以團體名義提交。圖形標志、字體設計稿應附有三維、色彩等效果圖;應提供標準顏色、特殊字體等設計稿;作品應附有圖形標志、字體的創意文字描述,包括設計圖樣和技術說明(圖案的大小、比例、色彩等)以及設計圖案的概念描述(含義、寓意、設計中包含的背景等)。
(2)電子稿件分辨率不低于(像素/英寸),寬×高為1240×1754像素,JPG或TIF格式,請提供矢量圖片(AI、CDR格式文件)。
(三)每件作品需單獨填寫《漢濱文化旅游標志設計方案及旅游口號征集活動申請表.doc》(見附件)。
(4)作品及報名表應以電子形式提交并發送至
(5)稿件不予退還。設計師被要求保留自己的手稿。
4.獎勵設置及選擇方法
(一)征集完成后,漢濱區文化和旅游局將組織相關專家評選入圍、獲獎作品。
(二)入圍6強旅游宣傳口號。入圍并成功的提案將獎勵人民幣3000元;入圍但未錄用的提案授予二等獎2名,每名獎金1000元人民幣;三等獎3名,每名獎金500元。(以上獎勵稅費自理)
(3)評選出前6名標志設計方案。入圍并成功的提案將獎勵人民幣3000元;入圍但未錄用的提案授予二等獎2名,每名獎金1000元人民幣;三等獎3名,每名獎金500元。(以上獎勵稅費自理)
(4)獲獎作者將收到評選結果電話通知,并領取稿費。
五、相關說明
(1)作品應為原創,未以任何形式發表或投稿。作品一經發現侵犯他人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將取消其參賽資格,并追回已支付的全部報酬,并由投稿者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的相關規定和投稿人的承諾,漢濱文化旅游宣傳口號、旅游標志(標識)入圍及中標單位的全部知識產權歸漢濱區文化和旅游廣播電臺所有和電視從一開始。歸漢濱文化旅游局所有,有權以任何形式使用、開發、修改、授權、許可或保護已成為漢濱文化旅游宣傳口號和旅游標志(標識)的作品。
(三)本次活動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主辦方采用專家評審的方式進行評選。現有標語(與漢濱魅力共游,幸福安康;與漢濱同游,幸福安康;山水共舞,魅力漢濱等)不納入本次評價。收藏作品相似的,以先收藏的作品為準。
(四)本次征集活動不收取任何費用。所有參與征集的投稿者均視為已接受本規則。主辦方擁有本次活動的最終解釋權。
(五)主辦單位:漢濱區文化旅游廣電局
聯系地址:漢濱市巴山中路113號漢濱區文化和旅游廣電局
聯系人:魏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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