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無為男子吳某,2014年因為酒駕被交警部門吊銷了駕照。但吳某不知悔改,仍然我行我素,2018年因無證駕駛被交警部門處罰。10月11日,吳某在無為市因無證駕駛、酒后駕駛機動車被交警第三次查獲。10月23日,大皖新聞記者從無為市交警部門獲悉,吳某被處以行政拘留20日,罰款3000元。

10月11日晚,無為市公安局交管大隊城北中隊民警在轄區(qū)無倉路高架橋路段開展夜間統(tǒng)一行動時發(fā)現(xiàn),一輛轎車行駛緩慢,形跡可疑,民警遂上前示意其停車并接受檢查。檢查中發(fā)現(xiàn),駕駛?cè)藚悄成砩暇茪饷黠@,便立即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吳某體內(nèi)酒精含量為33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面對檢測結(jié)果,一開始連聲說“沒喝酒”的吳某終于承認中午在家中吃飯時喝了一兩多白酒,下午自以為酒醒便帶著家屬前往公司上班。隨后,民警在核驗駕駛?cè)松矸輹r發(fā)現(xiàn),吳某有持有“C1”駕駛證的記錄,但卻顯示為注銷狀態(tài)。
經(jīng)查證,吳某2014年11月因醉酒駕駛被交警查獲并吊銷了其駕照。吳某吊銷駕照期間心存僥幸,駕駛車輛上道路行駛,于2018年12月因無證駕駛被蕪湖交警查獲。而這次“無證 酒駕”已經(jīng)是吳某第三次被交警查處。無為交警部門根據(jù)相關(guān)法律法規(guī),對吳某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無證駕駛的違法行為給予合并處罰。吳某受到行政拘留20日,并處罰款3000元的處罰。
大皖新聞記者 孫芮 通訊員 夏伊雯
編輯 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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