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安徽蕪湖。凌晨00:40分許,交警在夜查行動中查獲一名有酒駕嫌疑的駕駛人張某。為逃避處罰,張某非常堅決地否認自己喝了酒:“我是女同志,不存在喝酒的。”并稱自己是喝了“三杯”酒釀,不過眼見呼氣檢測結果高達159mg/100ml,她又改口稱喝了“十杯”,但依然堅決否認喝了酒,甚至在醫院抽取血樣時信誓旦旦地表示:“如果今晚喝了一滴酒,我罪該萬死!”
血檢結果顯示,張某血液酒精含量為143.58mg/100ml,確屬醉駕。面對鐵證,張某終于承認自己喝了“二兩不到”的白酒,并后悔地表示:“我對自己的工作很珍惜,平時一滴酒都不喝,所以對這個事很后悔。”張某將被吊銷駕駛證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交警提醒:沒有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嚴重后果,還有機會表達后悔。希望她以及每一位駕駛人都牢記“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不要等發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才知道后悔,這時候無論多么痛悔自責,都為時已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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