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蘇州出品/馬月華 任丁琳 張駿樂

近日,隨著“長春高空拋物致死案”被告被核準死刑的消息公布,“頭頂上的安全”再度成為了公眾討論的焦點。
高空拋物不是小惡,更不只是失德行為,而是危害不特定群體的犯罪。2021年3月,刑法修正案施行,“高空拋物”正式入刑。然而,盡管法律框架不斷完善,打擊力度不斷增強,高空拋物事件依然時有發生。究其原因,除了個別人公德心缺失和法律意識淡薄之外,還在于其仍抱有僥幸心理,不出事不收手。
治理高空拋物亂象,需要打出一套強有力的組合拳。一方面,有關部門需要加大執法力度,不因后果輕微而放縱,也不因情形復雜而放棄,提高違法成本,讓每一個高空拋物行為都受到應有的懲處;另一方面,要加強各類防范措施,例如配備攝像頭、設置防護網等,技防人防齊抓,讓肇事者無處遁形;當然,最重要的是加強宣傳教育,不斷提高公眾文明素質和安全法律意識,這樣才能從根本上收回這只懸在空中的罪惡之“手”,還每個人一片安全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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