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辦理繼承公證?:
申請人應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在辦理公證時,必須提供房屋權屬人的死亡證明書、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以及原房屋權屬人立有的遺囑(如有)。如果部分合法繼承人自愿放棄繼承權,必須出具放棄財產承諾證明。
2、?房屋評估和測繪?:
申請人需通過評估公司對房屋進行市值評估,并到房地產測繪部門申請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
?3、產權登記申請?:
申請人持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手續。填寫《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并遞交上述資料后,辦案人員將收件立案受理,并核發回執。
辦理房產繼承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確認房屋所有權?:首先需要確認房屋是否為繼承人一人所有,如果房屋為家庭財產、夫妻共同財產或與他人共有的財產,繼承只能針對被繼承人所享有的房屋份額進行?。
?2、遺囑的有效性?:如果被繼承人留有遺囑,需要確認遺囑的有效性。遺囑應符合法律規定的形式要件,如自書遺囑需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并注明年月日;代書遺囑需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并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等?。
?3、法定繼承與遺囑繼承?:如果沒有遺囑,則依照法定繼承規定進行繼承。法定繼承中,同一順序繼承人一般均等繼承房屋份額?。
?4、繼承人協商?:所有繼承人可以自由協商確定繼承方案,可以放棄自身繼承權。各方協商達成一致的可以形成書面協議,協議自簽訂之時生效?。
?5、產權變更手續?:繼承房產后,應及時辦理過戶登記手續,將房產登記在繼承人名下,以明確產權歸屬。需要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如遺產認證文件、死亡證明、親屬關系認證文件等?。
?6、稅費問題?:繼承房產可能涉及到契稅、印花稅等稅費,需要按照規定及時繳納,確保產權變更手續的順利進行?。
?7、家庭內部矛盾處理?:繼承房產容易引發家庭內部矛盾,需要通過溝通協商等方式妥善處理,避免矛盾激化影響房產產權的穩定?。
?8、其他潛在繼承人?:在確定繼承人資格時,要準確判斷自己是否屬于合法繼承人,避免因錯誤認為自己有繼承權而引發糾紛。同時,留意其他潛在繼承人的主張,保留好相關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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