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10月27日消息,日前,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布《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征求意見稿)》,再次強調電動自行車最高設計車速不應超過25km/h。
這一規定雖然已經實施五年多,但落地執行效果卻打了折扣。為了規避監管,一些門店通常建議顧客“先上牌,后解速”,解速之后,不管騎多快,儀表盤上的最大時速都是25公里(部分電動自行車時速可達70公里)。
對于這樣的情況,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召開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單位警示約談會,雅迪、愛瑪、小牛、九號、極核等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及其在京代理銷售企業負責人參加。
市市場監管局首先通報了近期在監督檢查、暗訪暗查、輿情監測中發現的電動自行車銷售門店“解限速”等典型問題,針對“解限速”安全風險進行剖析,宣講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工作要求,與企業代表進行深入溝通交流,督促、指導企業嚴格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
官方還要求企業全面強化授權門店合規經營管理,堅決抵制“解限速”等電動自行車經營性拼改裝行為,嚴禁在京投放、經營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未獲得3C認證或未納入《北京市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的電動自行車產品。
參會企業均表示將嚴格依法依規開展生產經營活動,自覺履行企業社會責任和義務,與監管部門形成合力,共同打擊“解限速”等經營性拼改裝行為,主動維護良好市場經營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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