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供暖時間通常從每年的秋季(一般為10月底或11月初)開始,到春季(一般為來年的3月底或4月初)結束。但具體供暖時間的規定是根據氣候條件、需求和能源資源等多種因素綜合考慮的。
供暖時間差異的原因是什么?
1、?地理位置和氣候條件?:不同地區的地理位置和氣候條件差異較大,導致供暖時間有所不同。例如,哈爾濱的供暖時間為每年的10月20日至次年4月20日,而新疆地區的供暖時間為每年的10月15日至次年的4月15日?。
2、?政府規定?:各個省市的供暖時間會根據當地政府的規定有所不同。大部分地區的法定供暖時間從每年的11月15日開始,到次年的3月15日結束,共計4個月?。
?3、特殊氣候條件?:一些地區由于氣候條件的特殊性,供暖時間會有所調整。例如,蘭州的供暖時間從每年的10月20日開始,持續到次年的4月10日,供暖周期長達173天?。
供暖前打壓試水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住戶需留意自己小區公告欄上或樓道口是否有粘貼試水通知,如果有的話,要各自記好具體的試水日期,家中要留人。若家中正巧無人等情況,建議委托鄰居幫助檢查。
配合工作人員對自家暖氣片、閥門等區域進行全面檢查,若有冒、滴、漏等現象,需立刻關閉閥門進行維修處理;看看放氣閥是否關閉嚴實,若暖氣上水后需打開放氣閥放掉空氣,查看排氣閥是否好用。
若在供熱運行過程中或初供暖時,發現了暖氣爆裂等情況,也許是暖氣片自身質量問題,但有可能是壓力太大導致的,用戶應及時報修,而且要保護好現場,保留好證據。
在試水前,如果居民樓未做暖氣分戶,頂樓用戶一定記得關掉“頂層放氣閥”,待試水后再配合供熱單位,再打開放氣閥,將空氣放出。
注意,如果供暖試水時家中沒有人,要記得提前關閉家中的供回水閥門,等回到家后再打開閥門上水,以免出現管道漏水家中被淹等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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