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人民網
工傷后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少賠了怎么辦?
新疆和靜法院:用人單位有過錯,應補齊差額部分
張震雷
本報訊 柴某在工作時發生意外出現工傷,在領取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的時候發現少賠了,來看看他是如何進行維權的。
柴某系A公司員工,2023年10月18日,在某工地工作時受傷,經鑒定為九級傷殘。因A公司未足額給柴某繳納工傷保險費用,導致柴某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少發了43875元,故柴某到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靜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院經審理發現,A公司沒有按照柴某的實際工資足額繳納工傷保險,導致原告柴某少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43875元,給原告造成了經濟損失。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用人單位有過錯,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據此,法院最終判決A公司于判決生效之日起五日內向原告柴某一次性付清傷殘補助金的差額部分43875元。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三條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一)退休;(二)患病、負傷;(三)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四)失業;(五)生育。勞動者死亡后,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準由法律、法規規定。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條用人單位應當按時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數額為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乘以單位繳費費率之積。對難以按照工資總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行業,其繳納工傷保險費的具體方式,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來源:人民法院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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