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份,全市交通運輸執法系統扎實開展道路運輸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持續加大道路運輸市場執法監管力度,依法查處了一批道路運輸違法違規行為。現將部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議價案
2024年10月10日,信陽市交通運輸局執法人員通過《12328交通運輸服務監督受理單》發現,2024年10月1日,豫SD3****號巡游出租車司機褚某某載客從信陽市藝術職業技術學院到信陽東站,與2名乘客協商確定車費(議價),違反了《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第二十三條。經調查核實,信陽市交通運輸局依據《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第四十八條,參照《河南省道路運政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決定給予褚某某2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案例二: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不服從調度私自攬客案
2024年10月4日,信陽市交通運輸局執法人員依法在信陽東站實施行政檢查時發現,豫ST0***號巡游出租車司機馮某在載客從信陽東站到羅山縣時,不服從調度、未在指定區域攬客,違反了《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第二十三條。經調查核實,信陽市交通運輸局依據《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第四十八條,參照《河南省道路運政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決定給予馮某2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案例三: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不按照規定使用計程計價設備、違規收費案
2024年10月6日,商城縣交通運輸局執法人員在依法實施行政檢查時發現,豫ST8***號巡游出租汽車司機楊某某載客從商城縣南廣場前往商城縣御龍湖,而后去往商城縣紫云山莊,沒有按規定使用計程計價設備、違規收費,違反了《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第二十三條。經調查核實,商城縣交通運輸局依據《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第四十八條,參照《河南省道路運政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決定給予楊某某2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案例四:貨運經營者不按規定維護和檢測運輸車輛案
2024年10月12日,潢川縣交通運輸局執法人員收到相關部門抄告信息并核實發現,河南某某物流有限公司所屬車牌號碼為豫S3****的重型倉柵式貨車,未按規定進行車輛檢驗檢測和技術等級評定,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三十條。經調查核實,潢川縣交通運輸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九條,參照《河南省道路運政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決定給予河南某某物流有限公司1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案例五:客運包車不按照包車客運標志牌載明的事項運行案
羅山縣交通運輸局執法人員收到相關部門抄告信息并核實發現,2024年9月28日至10月2日,信陽市某某運輸集團有限公司某某分公司所屬車牌號碼為豫S2****的大型客車,不按照包車客運標志牌載明的從羅山縣至濮陽市線路行駛,違反了《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五十七條。經調查核實,羅山縣交通運輸局依據《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九十九條,參照《河南省道路運政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決定給予信陽市某某運輸集團有限公司某某分公司1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案例六: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沒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案
2024年10月24日,新縣交通運輸局執法人員依法在新縣S339省道熊河橋實施行政檢查時發現,王某駕駛濉溪縣某某物流有限公司所屬車牌號碼為皖F3****的重型自卸貨車運輸渣土,在公路行駛時未覆蓋篷布,未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渣土脫落、揚撒,違反了《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第三十二條。經調查核實,新縣交通運輸局依據《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第六十四條,參照《河南省道路運政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決定給予濉溪縣某某物流有限公司1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案例七: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車經營許可、擅自從事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活動案
2024年10月13日,淮濱縣交通運輸局執法人員依法在固淮高速公路淮濱南站開展非法營運治理檢查時發現,余某某駕駛豫S2****號小型轎車在路邊招攬乘客,正在從事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活動,但是,該車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車經營許可,違反了《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經調查核實,淮濱縣交通運輸局依據《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第四十五條,參照《河南省道路運政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決定給予余某某5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案例八:未取得道路客運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客運經營案
2024年10月20日,息縣交通運輸局執法人員依法在息縣G106國道小茴高速公路出口處實施行政檢查時發現,余某某駕駛豫S2****小型普通客車,載客7人從浙江義烏運往息縣,但是該車未取得道路客運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客運經營,違反了《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經調查核實,息縣交通運輸局依據《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九十三條,參照《河南省道路運政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決定給予余某某10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案例九: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擅自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案
2024年10月21日,光山縣交通運輸局執法人員依法在光山縣海營街中段實施行政檢查時發現,涂某某駕駛豫S9****小型轎車通過網絡平臺接單拉載1名乘客,從光山縣海營街前往光山縣領創府住宅小區,正在從事網約出租車經營活動,但該車輛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違反了《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經調查核實,光山縣交通運輸局依據《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四條,參照《河南省道路運政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決定給予涂某某3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案例十: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未取得從業資格上崗作業案
2023年7月6日,固始縣交通運輸局接舉報線索,依法在固始縣中原路與成功大道交叉口實施行政檢查時發現,董某駕駛信陽市某某運輸有限公司所屬車牌號碼為豫SK****的危貨運輸車輛,運輸危險貨物乙醇,但董某未取得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從業資格,違反了《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經調查核實,固始縣交通運輸局依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第六十條,參照《河南省道路運政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決定給予信陽市某某運輸有限公司50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此后,該公司兩次向固始縣政府申請行政復議,復議結果均維持了固始縣交通運輸局對其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2024年10月15日,該公司繳納了罰款,履行了行政處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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