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日報網訊(記者 盧岳 □王琦琛)在健康生活方式日益受到追捧的背景下,遠方好物以“助農”和“有機”為宣傳口號,迅速走紅。截至2024年5月,該平臺累計銷售額突破19億元。
然而,自今年9月以來,遠方好物平臺頻頻“爆雷”:平臺產品有效成分嚴重不達標、“早產駝奶”虛假標注生產日期;會員制度復雜、退費困難,引發傳銷質疑;平臺服務商資質造假、供應鏈不透明……多家媒體與“打假”博主的接連曝光、有機行業從業的集體發聲引發了網絡上的高度關注。在“有機”這一面具下,遠方好物的真實面貌正面臨越來越多的質疑和審視。
記者了解到,“遠方好物”平臺是由廣州蜂群互聯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蜂群”)于2022年1月1日正式上線的小程序平臺,“遠方的夢想”是蜂群注冊的旗下品牌。
有效成分數值不實 被回應為“頁面設計人員疏忽”導致

10月9日,有消費者曝光其在遠方好物平臺上購買了有機諾麗酵素原液,并在使用后送檢后發現該產品的主要成分——總黃酮含量嚴重不達標。
根據遠方好物官方信息,該諾麗酵素原液中每千克原液中總黃酮的含量約1500毫克。但該消費者送檢到第三方檢測報告卻顯示,該產品總黃酮的含量實測值為495mg/kg,僅為標稱的三分之一。記者看到,該款“有機諾麗酵素原液”單價為69元,已在遠方好物平臺累計銷量超26.1萬單,銷售額高達1800萬元。

10月29日,遠方好物相關負責人在回復中表示稱,諾麗酵素原液每千克黃酮含量標注數值與實際出現數值錯誤,為“頁面設計人員疏忽”所致,并非故意誤導,且遠方好物并未圍繞該指標進行重點宣傳。目前已對該頁面進行更正聲明并公示,聲明期滿后彈窗已關閉。

違規宣傳背后 平臺有服務商約束制度但“無法全面監管”
但記者還發現,該產品除了功效成分數值不實外,遠方好物的社群店主在宣傳諾麗酵素原液時也存在涉嫌夸大功效的情況,部分店主聲稱該產品具備“補腎壯陽”和“抗癌”等功能。根據《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第十七條,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不得在 “網上刊載的非保健食品信息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功能”。
對此,遠方好物方面回應稱,平臺對內容創作和推廣實施嚴格管理,并制定了相關規則以約束合作服務商的行為。根據《運營及管理服務協議》,服務商需獲得平臺書面同意方可合法宣傳遠方好物品牌,并不得夸大或虛假宣傳,違者需自行承擔相應后果和法律責任。此外,平臺的《用戶協議》明確規范了其行為,并對違規行為制定了包括整改、終止服務、解除協議和追討違約金等措施。但遠方好物同時表示,“無法對每一位會員進行全面監管,相關處罰措施的落實尚未完善?!?/p>

值得注意的是,遠方好物平臺部分熱銷產品的違規宣傳問題并不少見。此前,該平臺還卷入虛假標注生產日期的“早產駝奶”風波。據中國青年網9月5日報道,8月29日上午河南鄭州市金水區,有人目擊當街卸裝生產日期為“2024年9月1日”的“遠方夢想有機純駝奶乳粉”。當日金水區市場監管部門立案,遠方好物下架相關產品。
我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生產和經營標注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銷售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均屬違法行為,明確禁止類似情況的發生。8月31日,廣州蜂群發布了“關于下架駝奶產品的相關公告”表示,經調查,的確存在生產日期為9月1日的駝奶產品,但該批次產品并未實際流入市場,主管部門已介入調查。
“自稱導師”冒充“高校教授” 平臺管理或存漏洞
另一方面,以“有機”“甄選”為口號的遠方好物,事實上自上線以來,關于產品“有機”真實性的質疑也始終存在。

小紅書平臺上有消費者投訴稱,遠方好物的供應鏈不透明。平臺宣稱與貴州欣揚農業科技有限公司合作,但產品包裝及發貨信息顯示為另一家不同的公司,供應鏈混亂不一。而知名“打假博主”熊三發布多則視頻指出,遠方好物存在夸大產品檢測流程、營造出嚴格的質量控制假象,但實際上并未按照真正的有機標準進行檢測。

除產品質量外,該“打假”博主還指出,宣稱遠方好物平臺“導師”的張子琦自稱“中國政法大學客座教授”,但查閱資料后發現并無相關記錄。
對此,遠方好物回應本報記者時稱,平臺沒有“導師”這類說法,只有會員和服務商兩類。服務商是獨立的企業法人,有意接受平臺委托代為運營及管理小程序,并指導、協助會員在小程序中開設店鋪推廣供應商商品及客戶服務。平臺對服務商的行為進行監管,并對宣傳內容有嚴格把關,會對營銷中存在的違法違法行為進行不同程度的處罰,嚴重者或將取消其服務商資格。
該負責人表示,張子琦的合作身份僅限其所在的惠州公司本身,其個人信息也并未出現在平臺的正式宣傳中,公司此前也并不知曉張子琦的身份信息存在爭議,并表示會采取進一步核查行動。但據記者了解,截至目前,存在冒充高校教授行為的遠方好物簽約服務商的法人代表張子琦,未受到遠方好物平臺的相關處罰。
會員費難退、“拉人頭”被質疑傳銷
除虛假宣傳等問題外,遠方好物的會員制度也引發了廣泛的質疑。
小紅書平臺上有消費者曝光稱,平臺要求會員繳納365元保證金,但退還條件復雜:若選擇退出則需放棄全部權益,若保留則需累計消費滿2000元才能退款。此外,消費者還反映,會員需在三個月內完成10萬元銷售額,并且平臺采用多級傭金結構,會員通過邀請下線和完成銷售可逐級提成,這一模式引發了外界對其涉嫌傳銷的質疑。

《禁止傳銷條例》規定,傳銷行為包括拉人頭、收取入門費及團隊計酬等。業內專家指出,任何以下線銷售業績計算返傭的商業模式均可能構成傳銷。一旦平臺被認定為違法,參與的會員將面臨財務損失和法律責任。對此,遠方好物否認了“傳銷”的質疑,表示遠方好物會員之間并無層級制度。會員通過平臺開設個人推廣店鋪,推廣商品后可獲得傭金和優惠。平臺用戶在會員的介紹引薦下成為平臺的新會員,推薦人與被推薦人之間相互獨立且無任何利益關系。此外,保證金為民事常規履約保證金,符合退店的條件即可全額無息退還,關閉會員店鋪即隨時可退。
遠方好物在接受記者回復時強調,針對“有機諾麗酵素原液”的誤導性宣傳,已在產品鏈接中發布更正聲明;對于“早產駝奶”,在確認問題后已下架,并設立專門售后小組處理相關事務。此外,在檢測方面,平臺計劃引入“飛檢”機制以強化質量檢測標準,并在原有的第三方商業檢測機構的基礎上,引入國家級檢測機構。
盡管遠方好物承諾以“公開透明”為原則處理問題,但頻繁出現的質量和宣傳問題已使消費者對平臺的信任度大幅下降。“一人疏忽”導致的數據誤差解釋能否得到消費者認可?原有的店主、服務商行為規范如何得到落實?遠方好物平臺能否在當前的質疑中走的更遠?對于遠方好物的整改效果和未來發展,本報將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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