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日前,《商標侵權案件違法經營額計算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由國家知識產權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旨在為了推動商標侵權案件嚴格...
日前,《商標侵權案件違法經營額計算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由國家知識產權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旨在為了推動商標侵權案件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維護經營主體合法權益,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辦法》共19條,主要內容明確違法經營額的計算應當遵循合法、合理、客觀、公正原則;違法經營額是指當事人實施商標侵權行為所涉及的侵權商品價值總額或者因侵權所產生的營業收入;已銷售的侵權商品的價值,按照實際銷售的價格計算;被侵權產品的市場中間價格按照被侵權人已公布的同種產品指導零售價格確定,沒有公布指導零售價格的按辦法提出方法確定;包工包料的加工承攬經營活動中,使用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應當按照侵權商品實際銷售價格計算違法經營額;免費贈送的商品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應當按照贈品的實際購入價格或者制造成本計算違法經營額;翻新后的商品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按照侵權商品整體價值計算違法經營額;故意為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提供便利條件的,按照幫助侵權獲得的收入計算違法經營額;沒有收入的,按照沒有違法經營額處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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