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讓到期后一般有兩種處理方法,?申請續期?:土地使用者可以在土地出讓年限到期前一年向?政府申請續期。如果政府批準續期,土地使用者需要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并按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政府無償收回?: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申請續期未獲得批準,土地使用權將由國家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所有權也將由國家取得。?
土地出讓金由誰來承擔
1、土地出讓金的承擔方可能因土地轉讓的方式和合同約定而有所不同?。一般來說,如果是通過出讓方式獲得土地使用權,通常由買方承擔;如果是通過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則通常由賣方承擔。?
2、在通過出讓方式獲得土地使用權的情況下,買方作為土地使用權的獲得者,需要支付相應的土地出讓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以出讓等有償使用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單位,需要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土地有償使用費和其他費用后,方可使用土地。
3、在通過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情況下,賣方作為原土地使用權的持有者,通常需要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并繳納土地出讓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相關規定,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由受讓方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4、此外,雙方在合同中可以特別約定由哪一方承擔土地出讓金。如果合同中有明確約定,則按照合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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