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起,《青島市養老機構服務質量等級評定辦法》施行。根據《辦法》,養老機構服務質量等級評定依據相關標準組織開展,等級從低到高分為一星、二星、三星、四星、五星、五星 六個等級。其中,全市五星 養老機構數量不超過5家。養老機構評定等級有效期3年,每3年評定一次。

日前,青島市民政局、青島市財政局聯合印發《青島市養老機構服務質量等級評定辦法》。根據《辦法》,在青島市行政區域內依法注冊登記并在民政部門備案,且開辦運營一年以上的養老機構,可以對照養老機構等級評定基本要求,申請等級評定。未進行備案或者行政許可到期未備案的;近1年內受到有關部門行政處罰、行政強制、刑事處罰,或者有關處罰、行政強制尚未執行的;近1年內發生責任事故的;存在重大安全風險隱患、非法集資詐騙、非法宗教活動、擠占挪用套取財政資金、財務管理違法違規等情形,經通知逾期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列入養老服務市場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等情形的,評定機構不予以評定。
《辦法》明確,青島市民政局組織成立養老服務機構等級評定委員會統籌實施養老機構等級評定工作。評定委員會負責各等級養老機構評審、復評、評價結果審核認定、評估爭議調處,以及養老機構服務質量等級評定證書、牌匾發放等工作。
養老機構結合自評情況,向所在地的區(市)民政部門提出等級評定申請。區(市)民政部門依照申請條件,對養老機構報送材料進行初審,提出評審意見,報評定委員會。評定機構組織評定人員開展等級評定,包括現場評價、書面評價和社會評價。評定機構經評定提出初步意見,書面報評定委員會。評定委員會審核初步評定意見,并向社會開展5個工作日的評定結果公示。
青島市民政局確認養老機構評定等級、發布公告,向通過等級評定的養老機構送達評定結果通知書,并頒發等級證書和牌匾。一星以上養老機構發放等級證書,三星以上養老機構發放等級證書和等級牌匾。據了解,養老機構評定等級從高到低依次為五星 ( )、五星()、四星()、三星()、二星()、一星(),其中五星、四星、三星、二星、一星級分別對應國家標準的5級、4級、3級、2級、1級。全市五星 養老機構數量不超過5家。養老機構評定等級有效期3年,每3年評定一次。評定等級有效期滿前3個月,可以申請重新評定。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客戶端 高雅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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