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個省份實施痛經假,但在實際操作上可能面臨挑戰。云南省政府發布新規,提出患有重度痛經的女職工,經醫療或婦幼保健機構確診后可休假一至兩天,從星期五(11月1日)起開始執行。 早在1993年,由原衛生部、全國總工會等五個部門聯合頒布的《女職工保健工作規定》中就有痛經假,指出患有重度痛經及月經過多的女職工可適當給予一至兩天的休假。 此后,多地紛紛出臺相關政策。據中新社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包括北京、上海、陜西、江蘇、山東、四川等在內全國近20個省份都明確這一權益。 然而,痛經假在實際操作中仍面臨挑戰。不少女性在社交媒體上反映,請痛經假時不僅要忍受疼痛去醫院排隊掛號,還常常面臨證明難開、領導批準難等問題,甚至可能因此遭受職場歧視。 痛經屬于個人隱私,使得員工在主張休假待遇時面臨舉證困難。部分省份甚至要求員工必須提供醫生出具的病假證明等才能享受該假期,這無疑增加員工的負擔。 其次,假期待遇問題也阻礙痛經假的實施。一些省份明確痛經假期間的待遇按正常工作時間計算,但仍有省份對此含糊其辭,導致員工在請假時遭遇障礙。待遇不明確,使得員工在請假時擔心工資、社保等是否正常繳納。 有關部門應明確痛經假的享受前提條件,有助減少員工在主張休假時的舉證困難;明確痛經假期間的待遇問題,包括工資、社保等如何繳納;應建立反就業歧視制度和成本分擔機制,提高女性員工請假時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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