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友錢女士在社交平臺上發帖稱其朋友連續兩天因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違法行為駕照將被扣總計12分因為不想學習其便請錢女士“幫忙”去處理其中一次的違法行為在替朋友處理完一周后,錢女士接到了派出所電話,被告知復核到違法行為人并非錢女士本人,錢女士需因“代扣分”行為被處罰。最后錢女士被處罰款5000元、暫扣機動車駕駛證1個月。帖文中,錢女士提醒大家“不要再好心幫忙了”。11月1日,記者從上海交警部門獲悉,對于替代他人記分等相關違法行為,警方根據交通違法行為代替記分的分值,對違法當事人依法予以相應處罰。

網友發帖稱因“代扣分”被處罰圖片來自網絡10月30日,錢女士告訴記者,其朋友在10月中下旬連續兩次違法后,因看到“交管12123”APP上的違法行為照片,只拍到了車屁股,便心存僥幸,請錢女士“幫忙”,“我們是認識的,不涉及買賣,以為沒什么問題就答應下來了。沒想到一個禮拜后接到了派出所電話,在派出所確認了代扣分的事實后,就帶我和朋友去交警部門接受處罰了。”錢女士發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24年10月17日,被處罰人于2024年10月17日1時34分,在奉賢區南橋鎮菜場路新建西路東約50米,違反《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款,實施替代他人記分累積分值達到6分的違法行為。依據《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七十四條第五款的規定,決定罰款伍仟元,暫扣機動車駕駛證一個月。11月1日,記者從上海交警部門獲悉,對于上述相關違法,警方將根據交通違法行為代替記分的分值,對違法當事人依法予以相應處罰。交警部門表示,從法律的角度來說,交通違法處罰的對象是違法當事人,誰駕車違反交通法規了就應該誰接受處罰,即使是關系密切的親朋好友間也不允許代扣分。據介紹,上海自2021年底實施了“接受教育減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政策(以下簡稱“學法減分”),符合條件的機動車駕駛人可登錄“交管12123”APP報名參與“學法減分”,每個記分周期內最多可減免6分。交警部門表示,“‘學法減分’這一措施,就是為了發揮交通違法記分制度教育引導、鼓勵守法的正向激勵作用,推動提升駕駛人交通安全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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