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萍事件,終于水落石出了。
就在今天早上,姜萍母校發布情況通報,表示教師王某某對指導的學生提供幫助,違反了預選賽關于“禁止與他人討論”的規則。經研究,我校給予王某某誡勉談話處理,取消本年度評先評優資格:
說得好聽點,是“違反了比賽中禁止與他人討論的規則”,說得不好聽點,就是老師帶學生在比賽中作弊了——這就是姜萍事件中的最終真相。
其實早在幾個月前,姜萍事件被爆出來后,我就一直選擇不寫這個話題。
為什么不寫?因為我知道,奇跡大概率不會發生,但大眾卻是最希望看到奇跡的,而如果我在事情還沒官方蓋戳前就跳出來戳破大眾的美夢,那最后我大概率會被罵慘。
其實姜萍事件就像是一個爽劇,所有人都喜歡看到掃地僧擊敗武林高手,所有人都希望看到外賣小哥擊敗霸道總裁,所有人都希望看到小宮女略施小計就能戲耍王后……但是在現實中,這樣的爽劇劇情是很少出現的。
其實早在八月份,姜萍的成績就應該公布了,但是當時各方面都保持沉默,這其實就足以說明姜萍這件事,大概率不會像絕大部分人想的那樣了。
那么,姜萍在這件事情中,是無辜的嗎?
我認為姜萍并不能算完全是無辜的。
雖然在今天的那篇通報的最后,用了一句話——“懇請廣大公眾對未成年人給予更多包容和愛護”——雖然這篇通報中,重點強調了姜萍在當時是一個未成年人,但是我認為這件事情中,其實沒有一個當事方是無辜的。
即便姜萍是一個未成年人,但是當時她已經十七歲了,一個十七歲的人,其實很多是非觀應該已經具備了,但是在這種情況下,她還是選擇選擇在媒體面前吹噓自己的天賦,寫各種可能她自己都看不懂的數學公式配合作弊的老師接受各種采訪,配合擺拍各種藝術照來宣傳,這就說明她并不能算完全無辜。
因為我認為,即便是未成年人,不撒謊,也應該是一個未成年人最應該有的基本底色。一個十七歲的未成年人,如果還配合一些心術不正的人搞一些不存在的東西,那我認為最后她就不應該是無辜的,所以她最終要承受輿論的壓力,也是合理的。
我知道,姜萍在這件事中并不是始作俑者,因為在這件事中,最應該被譴責的,其實是她的老師、她的學校、以及組織比賽的單位、還有很多推波助瀾的媒體……這些相關方,其實才是最應該被譴責的。
她的老師,為了一些利益,教唆自己的學生在一個全國大賽上作弊,最后導致事情發酵影響惡劣,把一個17歲女學生的前途毀了,這其實是最壞的。
而她的學校,最開始估計是為了宣傳,增加學校知名度,也選擇對此事推波助瀾,這也是沒有底線的。
還有組織這個比賽的阿里,剛開始他們大概率是為了推廣這個比賽,也暗中給這個“奇跡天才女中專生”的事添柴加火,把這個女生推上風口浪尖,所以其實他們也是有責任的。
還有那些當時為了流量,瘋狂宣傳“爽劇數學天才中專女生”的權威媒體,這些媒體為了流量,完全不顧事實,逮著一個疑點眾多的事件就大肆報道,所以這些媒體,其實也是事件影響惡劣的始作俑者之一。
所以,我認為在這件事中,姜萍不無辜,她也有一定責任,但是主要責任不在她,因為這件事最主要的責任,在那些成年人們——她的老師、她的學校、她參加比賽的組織單位、報道她的媒體們……這些人才是最大的責任方。
雖然姜萍這件事今天終于水落石出了,但是我認為,下一個“姜萍”還會出現。
為什么我這么認為?
其實大家仔細看一下那個通報,通報中,對于事情的始作俑者,教唆姜萍作弊的那個老師,是怎么處理的呢?
他們是這樣處理的:
教一個女生在攝像機面前撒謊,事情發酵那么大,影響那么惡劣,最終的處理結果,就是談話處理,取消年度評優資格,我就想問問,這真的是在懲罰,還是在鼓勵?
對于一個教唆學生撒謊的人,你找他去談話,取消他一年的評優資格,你覺得他真的會在乎嗎?
而且這個通報在最后還把“未成年人”這個擋箭牌給用上了,這是害怕輿論反噬之后血會濺到自己,所以就拿“未成年人”來擋災嗎?
所以說,雖然姜萍事件今天水落石出了,但是看到今天這個通報之后,我認為下一個姜萍事件還會出現。
因為這種通報,并不像是在擔責,而像是在推責;并不像是在懲罰,而更像是在鼓勵。
所以在這個通報中,雖然我們能在每行字下面看到密密麻麻地寫著“仁義道德”幾個字,但是在這個通報的字里行間,其實還暗藏著一句話,這句話就是——姜萍走了,“王萍”、“李萍”、“劉萍”們,趕緊出來吧,你們上場的時間到了……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標記有誤,請第一時間聯系我們修改或刪除,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