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關于
《廈門經濟特區網約配送員勞動權益保障若干規定(草案)》
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
根據《廈門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立法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為充分發揚民主,提高立法質量,現將廈門市人民政府提請審議的《廈門經濟特區網約配送員勞動權益保障若干規定(草案)》全文在《廈門日報》和廈門人大網站(www.xmrd.gov.cn)上刊登,廣泛征求廣大市民和社會各界意見。
自公布之日起至6月22日,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將書面意見寄至廈門市人大社會建設委(地址:湖濱北路61號,郵編:361018,電話:2893062,傳真:2891291)或者發送電子郵件至:xmrdshw@xmrd.gov.cn。
廈門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
2025年5月24日
廈門經濟特區網約配送員勞動權益保障若干規定(草案)
第一條 (目的和依據)為了規范網約配送法律關系,加強網約配送員的勞動權益保障,營造和諧穩定的勞動環境,遵循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基本原則,結合廈門經濟特區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適用范圍)本規定所稱的網約配送員,是指線上接受互聯網平臺發布的配送工作任務,按照平臺要求提供配送服務獲取報酬的勞動者。
本規定所稱的企業,是指統一發布客戶訂單信息、提出配送要求、確定配送人員、向配送人員支付相應報酬的經營主體,包括平臺企業與用工合作企業。
第三條 (訂立書面協議與勞動合同)平臺企業或者用工合作企業應當根據用工事實和勞動管理程度,與網約配送員簽訂書面協議,確定雙方權利義務;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確立勞動關系情形的,應當依法簽訂勞動合同,不得以簽訂其他書面協議等方式規避與網約配送員簽訂勞動合同的義務。
平臺企業與用工合作企業應當明確雙方之間有關網約配送員勞動管理以及權益保障的權利義務。
第四條 (公開管理規范)企業應當向網約配送員公開與其基本權益直接相關的規章制度和算法規則,包括網約配送員進入與退出平臺、訂單分配、工作與休息、報酬與支付、獎勵與懲罰等內容,并積極響應工會組織和網約配送員代表就相關內容提出的協商要求。
企業制定和調整前款規定內容時,應當征求工會組織和網約配送員代表的意見。
第五條 (合理設定考核規則)企業應當完善考核機制,優化算法規則,通過“算法取中”等方式,合理確定訂單數量、準時率、在線率、工作與休息等要素在網約配送員的等級、接單權限、獎懲等考核中的權重。
第六條 (完善報酬標準)企業應當綜合考慮工作任務、勞動強度和訂單的配送路程以及交通狀況,合理確定訂單配送時長和報酬。企業支付網約配送員的報酬按照配送時間折算后,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在臺風、暴雨等惡劣天氣以及法定休假日情形下,企業應當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時間的報酬。
第七條 (加強休息權保障)網約配送員連續接單時長達到四個小時的,企業應當發出疲勞提示,并停止推送訂單至少三十分鐘。
前款所稱的接單時長,是指網約配送員自執行訂單任務時起至完成任務時止的連續計算時間,同一時間接兩個及以上訂單的,接單時間不重復計算。
第八條 (完善社會保險)企業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為網約配送員繳納職業傷害保障費,為其提供職業傷害保障。鼓勵企業為網約配送員購買意外傷害險、第三者責任險等商業保險。
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可以通過提供資金支持等方式支持網約配送員參加意外傷害保障等公益性保險;推動網約配送員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第九條 (加強安全生產)企業應當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網約配送員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網約配送服務使用的交通工具應當符合國家安全標準且牌證齊全;使用電動自行車的,還應當配備安全頭盔、反光標識等騎行保護裝備。
第十條 (建立報酬支付臺賬)企業應當建立網約配送員報酬支付臺賬,供網約配送員自主查詢,并至少保存三年備查。報酬支付臺賬應當包括工作時間、接單時間、接單量、每單報酬、扣款項目及數額、代扣代繳項目及數額等內容。
第十一條 (完善溝通與申訴機制)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常態化溝通機制與申訴機制,對網約配送員提出的申訴意見應當進行調查核實,公正處置;對消費者提出的不實惡意評價應當采取必要處置措施,維護網約配送員的合法權益。
第十二條 (優化道路設施)優化道路資源配置,完善非機動車道以及非機動車過街通道設施的建設和非機動車停車點位的施劃。
支持居民小區、商務樓宇等為網約配送員通行、交通工具??刻峁┍憷?/p>
第十三條 (完善綜合服務網點)完善城市綜合服務網點建設,推動在居民住宅區、商業集中區設置臨時休息場所,為網約配送員提供飲水、休息等服務。
第十四條 (加強職業培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完善新就業形態用工市場建設,積極為網約配送員提供職業介紹、職業指導、職業培訓等服務。
第十五條 (提升職業榮譽感)完善網約配送員職業榮譽激勵機制,開展行業優秀代表評選,支持網約配送員參加相關評優評先。
第十六條 (加強糾紛多元化解)加強網約配送員與企業、消費者之間的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工會組織、司法行政部門、人民法院聯合設立權益保障服務中心,為網約配送員提供法律咨詢、調解等服務。
第十七條 (規范信息收集及利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建立全市統一的網約配送員管理和服務信息系統,對行業發展趨勢、企業經營狀況、網約配送員權益訴求等進行智能監測,定期發布網約配送行業發展現狀,網約配送員供求情況以及薪資標準等信息,加強網約配送行業的風險預警和重大矛盾隱患排查防控。
企業應當及時將網約配送員的身份信息、接單信息等用工情況提供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
第十八條 (提升工會服務)支持企業依法建立工會。
工會組織應當積極吸納網約配送員加入工會,加強對網約配送員的政策宣傳,引導網約配送員理性合法維權,維護網約配送員的合法權益。
第十九條 (加強行業協會建設)支持成立網約配送行業協會,加強行業自律,建立健全行業規范和獎懲機制,引導和督促會員履行企業責任,保障網約配送員合法權益,促進網約配送員隊伍發展。
第二十條 (約談監管)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及市場監督管理、商務等部門應當督促企業落實網約配送員勞動權益保障,加強監督管理,對違反本規定的企業可以進行約談,要求說明情況、提出整改措施,并將約談和整改情況向社會公開。
第二十一條 (轉致規定)法律、法規對網約配送員權益保障優于本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二條 (生效時間)本規定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標記有誤,請第一時間聯系我們修改或刪除,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