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在一篇博客中寫道,未經許可的服務提供商必須在2月29日之前提交牌照申請。
香港政府金融服務部門強調,未經許可的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VASP)申請的截止日期為2月29日,并表示未獲批準的申請必須在5月31日之前停止運營。香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在一篇官方博客文章中寫道,由于在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設立發牌制度之前,一些虛擬服務提供者已經在香港經營,因此將有一個過渡期,允許虛擬服務提供者申請牌照。
“如果這些服務供應商想繼續在香港運營,他們必須在今年2月29日之前提交牌照申請,”許補充說。根據監管機構的說法,如果現有服務提供商不能滿足證監會的相關要求,他們將收到“不推定通知書”。該通知意味著他們必須在 5 月 31 日或收到通知后三個月內停止運營。此外,所有未在 2 月 29 日之前提交申請的現有服務提供商預計將在 5 月 31 日之前停止運營。
由于提交牌照申請以滿足要求的截止日期臨近,許寫道,證監會已經在為執法工作做準備。這包括向未獲批準的服務提供商發出通知,并加大宣傳力度。
許家印還警告投資者注意虛擬資產的波動性和價值。Hui認為,許多數字資產“沒有內在價值”,價格波動很大。他解釋說:在進行相關投資之前,必須了解細節并考慮所涉及的風險。就虛擬資產交易而言,只應使用證監會正式發牌的平臺。
Hui補充說,未經許可的運營商和服務提供商可能不符合監管要求,并表示此類平臺“也可能涉及欺詐”。這位官員表示,監管機構也在考慮監管場外交易場所。他補充說,場外交易場所在2023年一些涉及交易平臺的欺詐案件中發揮了特定作用。因此,他們將就擬議的監管框架展開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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