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證券管理機構希望更清楚地說明托管以及基金可以用加密資產做什么。1 月 18 日,加拿大證券管理局 (CSA) 發(fā)布了關于公共投資基金如何處理加密資產的法規(guī)變更提案。正在考慮的擬議修正案將限制公共投資基金在加密貨幣方面的活動,并建立托管標準。根據(jù)修正案,只有另類投資基金和不可贖回的投資基金才被允許直接購買、出售或持有加密資產。其他共同基金只能投資于這些基金以獲得加密貨幣敞口。所投資的資產必須在加拿大證券監(jiān)管機構認可的交易所上市,并且必須是可互換的。
此外,資產必須投保并存放在冷錢包中。需要由一名公共會計師對保管人的內部管理進行年度審查。這些變化將被納入National Instrument 81-102投資基金及其隨附的配套政策。國家文書是加拿大所有省份和地區(qū)都采用的法規(guī)或命令。證券法規(guī)通常編入國家文書,因為證券在省級一級進行監(jiān)管,并通過CSA進行協(xié)調。
這些修正案是7月份宣布的一個項目的一部分。這些提案將公開征求意見,為期 90 天,隨后將撰寫一份咨詢文件并考慮更廣泛的加密資產監(jiān)管框架。
自 2021 年以來,加拿大一直擁有現(xiàn)貨比特幣 (加拿大有現(xiàn)貨比特幣 交易所交易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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