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最大加密貨幣交易所幣安(binance)在去年11月與美國司 法部、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等機構達成和解協議,認罪并同意支付43億美元罰金,創辦人趙長鵬(cz)則承認違反美國反洗錢法等指控,辭去幣安執行長一職,并繳納1.75億美元罰金。
而在今年5月,美國西雅圖地方法院最終判處CZ四個月監禁,目前仍在服刑中,預計9月底出獄。
幣安、CZ再遭集體訴訟
不過據《Cointelegraph》昨(21)日報導,三位幣安前用戶Philip Martin、Natalie Tang和Yatin Khanna于8月16日在西雅圖聯邦法院對幣安、以及趙長鵬提起集體訴訟,指控幣安通過自身平臺為不法分子洗錢,損害了消費者利益。
原告宣稱,他們的加密貨幣在失竊后被攻擊者轉移到幣安,以試圖「抹去數字資產的交易記錄」,使資金「無法被追蹤」,又指「幣安作為加密貨幣洗錢帝國」,允許黑客、竊賊等不法分子在平臺上將非法所得洗白,否則基于區塊鏈交易的透明性,當局原本還能及時追回他們的被盜資產:因此,如果沒有像Binance這樣的場所來清洗加密貨幣,那么當一名不法份子竊取他人的加密貨幣時,當局最終有可能通過在區塊鏈上追溯他們的足跡來追蹤到他們。
訴訟指控幣安在洗錢過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并借此獲取巨額利潤,而且幣安的行為還構成了「非法敲詐勒索」,違反了《勒索及貪污組織犯罪法(RICO Act)》。
律師觀點
對此,以太坊開發公司Consensys資深法律顧問兼全球監管事務總監Bill Hughes在社交平臺X上發文表示,這起訴訟可能將讓幣安處于「艱難的境地」,并稱如果訴訟真的進入審判程序,可能還會對加密產業產生重大影響:如果案件進入深入調查階段,甚至進入具有決定性意義的審前動議,那么區塊鏈分析、鏈上資產回收的有效性將成為審判的焦點,并引起相關執法機構的關注。幣安可能會被迫對追蹤、資產回收方面的問題作出回應,這對于關心加密貨幣產業的人來說,確實是一個棘手的問題。
不過,Bill也補充表示,他對于這些指控能否成立持懷疑態度,理由是原告必須能夠證明幣安確實對這些非法活動負有責任:在美國政府對幣安提出指控之后,這起新的集體訴訟顯然是自然且可預見的后續民事訴訟。
幣安近年來也積極采取安全措施,持續協助用戶追回、凍結被盜資產,光是在2024年就成功恢復超過7,300萬美元的資金,其中約有80%的資金與外部黑客攻擊、漏洞和盜竊有關。這樣的態度也有可能讓法官認為,至少幣安在主觀上并不是協助犯罪的兇手。
以筆者的角度來看,其實不法份子真的不缺鏈上洗錢的管道,匯進像幣安這樣的中心化交易所反而有可能遭凍結,因此原告的指控是否合理還有待法院的審理。
以上就是幣安、趙長鵬再吃集體訴訟!遭控協助黑客洗錢的詳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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