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尼姑結婚”的視頻在網上流傳引起嘩然,之后該視頻被證實是一個號稱五行幣的非法傳銷機構的傳銷派對視頻,五行幣在高調發(fā)展中曝光被相關部門查處。所謂五行幣,是一種以高額返利為誘餌,打著虛擬數字貨幣旗號的傳銷產品,最初由其主要發(fā)起人張健依托“云數貿聯盟”網站組織實施傳銷活動,張健之前就因云數貿聯盟傳銷案而被抓,五行幣只是其微傳銷騙局編造的一個幌子。
微傳銷以高額收益許諾并拉人頭的方式本應心生警覺,為何還會有這么多人上當受騙?目前網上流行的各種數字貨幣究竟靠不靠譜?
微傳銷如何擊鼓傳花
隨著互聯網和智能手機的普及,傳銷活動由現實社會轉移到虛擬世界。基于微信、QQ等網絡社交平臺的微傳銷迅速蔓延,參與人數和金額遠遠超出傳統(tǒng)傳銷。活躍在線上的傳銷幣披著數字貨幣的外衣,玩著擊鼓傳花式的騙局,成為互聯網金融的一大毒瘤。
維卡幣的投資理財等級
微傳銷的玩法
“維卡幣是真正的加密數字貨幣,擁有開源代碼、去中心化、區(qū)塊鏈技術支持,可以說是比特幣升級版。”這是《經濟》記者在百度維卡幣貼吧找到的吧友,這位操著地方口音的大姐正熱情地通過微信介紹這款數字貨幣——維卡幣。
當記者詢問道,區(qū)塊鏈技術是什么,怎樣讓維卡幣快速發(fā)展問題時,這位大姐馬上發(fā)來四五條語音,神乎其神地講述投資維卡幣的一連串優(yōu)點,但都是顧左右而言他,大致內容是維卡幣發(fā)行量、交易量都 保持全球第一,投資者大可放心。“我們內部還有維卡商城,支持使用維卡幣進行交易。”記者隨即表示出對維卡幣感興趣想要更多了解,大姐還略帶歉意的表示,自己表達能力有限,建議加入財富學習群,會有專業(yè)的老師提供更詳細的解答,再做決定是否加入。記者進入群里后,另一位群成員娜寶在群中發(fā)送了維卡幣文字版介紹并對新成員表示歡迎。
維卡幣的財富洗腦信息截圖
在這之后,基本上每兩三天就會有新的成員加入群中,但是大家都沒有互相發(fā)言交流,很多人的身份都是處在觀望狀態(tài)的投資者。過一段時間,娜寶發(fā)表了加入維卡幣的條件,申請會員需要真實姓名、郵箱地址、手機號碼、所在城市郵編和投資理財等級,除此之外,大部分發(fā)送的內容是維卡幣相關成績和財富“雞湯”,并告訴成員每天維卡幣的兌換金額都在上漲,要抓住致富機會。
傳銷群以傳銷涉案人員陳滿為賣點宣傳
通過記者一段時間的了解,維卡幣的傳銷性質已越發(fā)明朗。中國反傳銷志愿者聯盟會長凌云接受《經濟》記者采訪時表示,維卡幣作為新興微傳銷,與傳統(tǒng)聚眾洗腦傳銷不同,組織者與被誘騙對象并不見面,依靠智能手機,通過微信群、QQ群、公眾號進行洗腦,輔之以部分線下活動,例如接待投資者到總部參觀、組織成員聚餐,提高成員對組織的忠誠度。凌云指出,微傳銷一般都會有個特別“牛”的創(chuàng)始人,群里經常會發(fā)所謂成功案例,微傳銷的貼吧和社交平臺會及時刪除不利評論,甚至會使用特殊軟件放上知名媒體宣傳的虛假新聞或視頻,很難讓人區(qū)分。
近10年中,金融網絡領域具有顛覆性和創(chuàng)造性的技術莫過于區(qū)塊鏈,區(qū)塊鏈最先被應用的數字貨幣比特幣一直在爭議中度過。據國家互聯網金融安全技術專委會透露,目前比特幣市值達到193億美元。
OKCoin幣行產品副總裁鄭榮堯告訴《經濟》記者,2013年出臺的《關于防范比特幣風險的通知》指出,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其交易是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行為。不少詐騙團伙宣稱自己開發(fā)的貨幣是比特幣第二代或者是升級版,而實際上,傳銷式虛擬貨幣往往通過自建平臺,以拉人頭送貨幣的方式給予獎勵,而且都是由不法分子在境外操控,利用網上銀行、網上支付平臺完成資金交易,具有極大的隱蔽性。
微傳銷的監(jiān)管
實際上,今年2月廣東省中山市警方通過兩個月摸底調查,已抓獲維卡幣3名涉案人員,凍結3.1億傳銷資金。而去年被宣判無罪釋放的陳滿被證實參與到維卡幣的投資項目,具體被騙金額未知。目前看來,打著數字貨幣旗號進行微傳銷的組織已悄然成型,互聯網打擊這類犯罪行為增加了難度,傳銷組織很難連根拔起,記者所加入的維卡幣群顯然不是個例。
國際金融投資會聯合主席孫飛近日在社交平臺上發(fā)表了一則“本人與中央幣及任何虛擬貨幣沒有任何關系”的聲明,記者了解到,國內國際金融市場存在一些不良公司冒用專家學者名號招攬生意、推銷金融產品招搖撞騙的事件。孫飛接受《經濟》記者采訪時表示,對投資者來說,除正規(guī)金融機構外,不要輕信國內國際金融市場上的資金盤、外匯盤、現貨期貨盤和虛擬貨幣。國家需要盡快出臺相關政策進行監(jiān)管,防止此類龐氏騙局愈演愈烈。
千葉律師事務所律師張華欣表示,根據國務院頒布的《禁止傳銷條例》相關規(guī)定,維卡幣的運作模式和營銷行為已符合非法傳銷。張華欣認為,維卡幣作為一種虛擬的金融商品,真實性及合法性存疑,暫未發(fā)現其存在的合法依據。張華欣建議,在做投資時,投資人首先要了解并辨別所要投資的產品是否真實、合法;其次考慮投資的風險及承受能力;最后,投資不熟悉的領域時,盡量咨詢專業(yè)人士。
防范微傳銷騙局
五行幣被包裝成數字貨幣,通過微傳銷的方式來賺取人眼球,對于這樣的騙局,很多對數字貨幣不了解的人很容易聽信他言、上當受騙。有關部門在嚴管徹查的同時還需要加大宣傳力度,教民眾如何防范和監(jiān)督。
數字貨幣隱患
五行幣等傳銷幣往往借助快速暴富、發(fā)橫財等令人心動的承諾,利用投資者不懂金融、法律常識和互聯網金融知識,通過微信群、社交軟件群、公眾號進行洗腦,并輔之以線下活動,大肆招搖撞騙,給投資者及其家庭帶來巨大財產和精神損失。
其中,借用了時下比較火熱,但大眾較為陌生的數字貨幣這一名稱。網貸之家研究中心總監(jiān)于百程對《經濟》記者表示,因為數字貨幣這幾年比較熱而且神秘,所以傳銷者選擇了以此為標的。“但實質上,五行幣并非數字貨幣。”
易觀互聯網金融研究中心資深分析師李子川告訴《經濟》記者,數字貨幣屬于虛擬貨幣范疇,而虛擬貨幣在我國境內是被嚴令禁止的,貨幣的發(fā)行權只在央行,任何其他渠道、形式的所謂的限量版貨幣都踩踏了這一紅線。
“目前,全球對數字貨幣尚沒有一個非常準確的定義,其研究應用尚處于初始探索階段。”國仕資本研究協會研究員李高陽也告訴《經濟》記者,市場上最有名的數字貨幣可能當屬比特幣,此外還有萊特幣、狗狗幣,以及我國民間的元寶幣等。
數字貨幣“Digital Currency”是電子貨幣形式的替代貨幣,這些數字貨幣都沒有集中的發(fā)行方,任何人都有可能參與制造,并在全球流通,在國內也有相關網站提供交易。
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fā)行,它依據特定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絡中眾多節(jié)點構成的分布式數據庫來確認并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并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huán)節(jié)安全性。據英國《金融時報》引用bitcoinity.org的數據稱,2016年,比特幣在中國的價格上漲145%。2016年下半年,人民幣交易占全球比特幣交易量的98%。
不過,這些數字貨幣都不是央行發(fā)行,“中國央行不承認比特幣的合法地位,但允許交易”。于百程表示,另一個范疇的數字貨幣是央行主導的。中國央行在2014年成立了數字貨幣及應用研究小組,目前依然在探索階段。
拒絕非理性回報
數字貨幣有著其天生的安全隱患或者說風險。“作為一種虛擬貨幣,其儲存、交易的安全性面臨前所未有的且與日俱增的挑戰(zhàn),稍有漏洞會影響整個貨幣信用體系穩(wěn)定。”李高陽對記者稱,數字貨幣幣值極其不穩(wěn)定、“過山車”式的市場行情、龐大的投機風險敞口和洗錢恐怖融資等犯罪活動,都會對各國的經濟安全形成巨大的威脅。
有鑒于此,對于可能遇到的安全風險國家也制定了相關政策,比如2013年底,我國五部委聯合發(fā)布《關于防范比特幣風險的通知》,并禁止第三方支付參與比特幣交易。
但對于普通民眾而言,如果出現打著數字貨幣名號進行傳銷等不法手段,很多人并不清楚要如何分辨和規(guī)避,他們需要有自己的考量,對于此類事件的投資者保護和監(jiān)管力度也有待進一步加強。
在數字貨幣這一領域,央行在今年初有基于區(qū)塊鏈的數字票據交易平臺已測試成功,李子川表示,是央行探索法定數字貨幣部分嘗試,但還遠未成型,“民間如果判斷某種數字貨幣是否為傳銷,必須參考它的發(fā)行主體,而不是關注非理性的回報”。
從形態(tài)與監(jiān)管的角度,微傳銷只是借了數字貨幣或者虛擬貨幣的名義,實際不能相提并論,對于傳銷在監(jiān)管上是零容忍,對于可流通的虛擬貨幣,現在國內是中止而不是終止,它的可行性與范圍還在探索中。
現在很多負責任的銀行會提示金融消費者,天上不會掉“餡餅”,對于高息、暴富的承諾要保持清醒,防止跌落進傳銷陷阱。對于朋友圈、微信群等社會軟件傳播的內容,要看清本質,特別注意是否交納會費或者變相交納會費,是否“拉人頭”來發(fā)展下線,是否存在復式計酬等。
新型傳銷亟待法律就位
對于傳銷的監(jiān)督打擊,無論是媒體還是政府,這些年都是在不遺余力。不過,互聯網上的新型傳銷監(jiān)管難度大,相關法律法規(guī)缺位,民眾的認知不足等,導致力度依然不夠。
從互聯網安全的角度來看,對于像五行幣之類的金融傳銷,監(jiān)管方面應保持高壓態(tài)勢。“既要保護好投資者的權益,嚴厲打擊投機和洗錢行為,也要維護好金融大局的穩(wěn)定,防止出現系統(tǒng)性風險。”李高陽說。
于百程則認為,對于互聯網上的新型傳銷,近幾年出現比較多的是依靠微信、QQ等網絡社交平臺,利用其具有“輕、快、隱”等特點進行傳銷,因此,監(jiān)管上首先要加強微信等社交平臺管控力度,落實實名制規(guī)定;其次,積極利用大數據和云計算等互聯網手段實施監(jiān)管;第三,完善防治新型傳銷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最后,加強對民眾的風險教育等。
中國央行去年就透露,對于數字貨幣的研究工作早已啟動,并明確要在研究的基礎上爭取早日發(fā)行數字貨幣,數字貨幣應用應該為期不遠。
“正如央行所說,數字貨幣發(fā)展是歷史的必然,未來會在很大程度上替代現有的貨幣。”于百程表示,作為一種探索,政府除了自身進行數字貨幣研究之外,對于比特幣等也采取寬容和觀察態(tài)度,對于利用數字貨幣進行洗錢、干擾金融秩序等事件也進行著嚴厲的打擊。
作者:李雪嬌 許亞嵐
來源:《經濟》雜志——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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