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駕駛人認為,頭天晚上聚會喝酒,睡一覺就可以騎車或開車上路了,可事實真的是這樣嗎?
5月6日,貴陽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南明區分局就查獲一起“隔夜酒”上路行駛的酒駕違法行為。
當日15時許,南明交警四中隊民警在轄區油榨街開展交通違法整治集中統一行動。15時40分許,一名駕駛人未戴頭盔駕駛摩托車,民警依法將車輛攔停并對駕駛人進行檢查。

民警對摩托車駕駛人馬某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
在和駕駛人交流的過程中,民警聞到駕駛人身上有濃烈的酒味。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顯示數值為33mg/100mL,駕駛人馬某某屬酒后駕駛機動車。
馬某某告訴民警,當天白天并未喝酒,酒是5月5日晚上在朋友家喝的,一直喝到次日凌晨三點鐘,大約喝了七八瓶啤酒,然后就在朋友家睡覺了。醒來后自認為已經清醒,就騎車準備回家。

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數值為33mg/100mL,馬某某屬酒后駕駛機動車
民警告訴馬某某,人醒不等于酒醒,喝得太晚就不要騎車,哪怕沒喝酒的情況下騎車上路也必須戴好安全頭盔,這是對自己和他人負責。接著民警向駕駛人馬某某開具公安交通管理強制措施憑證,對其駕駛證進行暫扣,并通知其按期到貴陽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南明區分局接受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馬某某將面臨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罰款1000元,駕駛證一次性記12分,駕駛證暫扣6個月,以及駕駛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違法行為,罰款20元記1分的處罰。
南明交警提示,酒精在人體內的代謝速度取決于個體差異及酒精攝入量,人的體質不同,酒精的代謝速度也不同。因此,時常有駕駛人在當天夜里或凌晨喝酒,第二天自以為酒醒,在酒精沒代謝完的狀態下開車上路,導致酒駕醉駕。
貴州日報天眼新聞記者 周旺澤
編輯 徐微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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