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統計局網站,2025年5月7日至20日,經黨中央和國務院批準,國家統計局統計督察組按程序向山西、遼寧、江蘇、浙江、海南、重慶、寧夏7個省(區、市)和科技部、市場監管總局、金融監管總局3個國務院部門反饋了常規統計督察意見。此前,根據黨中央和國務院授權,國家統計局組建10個督察組,于2024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對上述地區和部門開展常規統計督察。
反饋中,各督察組肯定了被督察地區和部門統計工作取得的成效。被督察地區和部門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計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實黨中央和國務院關于統計改革發展的決策部署,積極發揮統計監督職能作用,為高質量發展提供統計支撐。同時也指出了常規督察發現的問題,主要是:推動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還有短板,隱形和新型統計造假問題顯現,干預統計工作現象仍有發生;一些被檢查企業(項目)統計數據不同程度失實;有的地方首輪統計督察整改不夠到位;部門有關統計工作存在薄弱環節。有關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已移交被督察地區和部門。
督察組向被督察地區和部門提出了整改意見。強調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持續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計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嚴格貫徹執行新修改統計法,堅決防治統計造假;進一步深化統計監督與其他各類監督貫通協調,加強對領導干部統計工作的監督管理,全面落實防治統計造假責任;嚴格落實督察整改要求,注重標本兼治,建立長效機制,強化跟蹤問效,從嚴從實推進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同時,要求被督察地區和部門在3個月內將整改情況反饋國家統計局,確保督察整改取得實效。
各被督察地區和部門表示,督察組反饋的意見實事求是、客觀中肯、切中要害,誠懇接受、堅決落實;將牢固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全面落實防治統計造假黨政同責責任體系和追責問責體系,從嚴從實抓好督察整改,有效發揮統計監督職能作用,為中國式現代化提供堅實統計保障。
督察組還向被督察地區省級統計局反饋了統計督察意見,指出常規督察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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