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與拆遷方協商: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規定,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可據此明確告知拆遷方補償過低,參照周邊房價等相關標準,提出合理的賠償要求,爭取達成一致意見。
2、申請評估復核:若對評估確定的被征收房屋價值有異議,可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仍有異議的,還可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以重新確定房屋的合理價值。
3、申請行政復議:可針對房屋征收部門作出的補償決定,向其上級行政機關或同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復議機關會對征收補償的合法性與合理性進行審查,若認定補償決定不合理,將依法予以糾正。
4、提起行政訴訟:若對復議結果不滿意,或直接對補償決定存在異議,可在規定期限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法院將依據事實和法律,對補償決定是否合法、合理作出裁判,以保障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
如何收集拆遷維權的相關證據
1、房屋相關權屬證明:收集房屋產權證書、土地使用權證書等,若為經營性房屋,還需準備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明及納稅證明等。這些證件是證明房屋合法權益的關鍵證據,如有缺失或丟失,應盡快依法補辦。
2、拆遷公告等書面文件:拆遷前,地方有關部門會發布拆遷公告、拆遷補償安置公告等文件,要及時拍照留存,或獲取其原件。同時,對于房屋征收決定、土地規劃文件、建設許可證等相關政府文件,也應留意收集,這些文件能反映拆遷行為的合法性及相關補償標準等重要信息。
3、房屋評估報告:房屋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需妥善保存,若對評估結果有異議,申請復核評估和鑒定所產生的相關文件也應一并留存,可據此審查評估機構的資質、評估方法及程序是否合法合規。
4、拆遷安置協議:簽訂拆遷安置協議后,被拆遷人一定要保留好原件,協議中應明確補償方式、金額、安置房屋位置等具體條款,避免口頭承諾,空白協議絕不能簽署。
5、現場照片和錄像:在拆遷前,對房屋的外景、內室、結構以及周圍環境進行拍照錄像,注意明確房屋地理位置,可選取能證明拍照時間的景物入鏡,或使用帶有時間、地點設置功能的軟件拍攝。拆遷過程中,若遭遇強拆,在保證自身及家人安全的前提下,對強拆現場進行拍照錄像,記錄下拆遷人員的特征、車輛車牌號、拆除順序和方式等細節。
6、溝通記錄:與拆遷工作人員交流時,可通過錄音、拍照等方式記錄對方對拆遷政策的解釋、補償方案的說明等內容。同時,保存好與拆遷相關的電話錄音、郵件往來、短信等,這些都可作為證明拆遷過程中各方行為和溝通情況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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