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5月28日消息,微信安全中心今天發布針對協助網絡詐騙犯罪“工具人”的打擊公告。
所謂“工具人”,是指幫助電信網絡詐騙團伙實施違法犯罪行為的相關人員。
他們通過各種方式參與網絡詐騙,包括提供銀行卡、手機卡、金融支付工具、轉移案款、提供通信技術支持等。
這些行為對犯罪活動的實施起到了關鍵性的幫助作用,嚴重損害用戶利益,破壞平臺環境,并涉嫌觸犯幫信罪(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
幫信罪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微信安全中心提醒:出租微信號、拉人、建群、發廣告、出借常用設備、代寄快遞……動動手指就能賺錢的背后,卻給他人帶來巨額的損失。
以下工作內容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請守住底線,千萬不要做:
1、對方讓你租售銀行卡、電話卡、賬號,不能做!
2、對方讓你注冊賬號、注冊店鋪、實名認證,不能做!
2、對方讓你輔助解封、建群轉讓、充當群演,不能做!
4、對方讓你拉人進群、發布違規內容、寄送陌生的快遞,不能做!
5、對方讓你添加他人,再發送特定木馬文件誘導打開,不能做!
6、對方讓你提供手機、對錄線等設備支持,打指定電話,不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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