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追償是指發生事故是第三方的責任,先由保險公司墊付賠償,然后受害人將賠償權轉讓給保險公司,由保險公司向第三方責任人追償行為,代位追償雖然有一定好處,但也是有缺點的,那么走代位追償有什么缺點呢?
走代位追償有什么缺點?
1、保險人不一定可以追償成功
在法律規范中只規定了保險人享有被保險人向造成保險事故發生的第三人要求賠償的權利,但是并沒有規定第三人一定需要向保險人支付賠償金。
2、代位追償并不適用于所有保險事故
代位求償權不適用于雇主責任保險,這是因為代位追償是保險公司獲得了被保險人在該項損失中向第三責任方要求賠償的權利,而在雇主責任保險中,被保險人雇主不是權利主體,保險公司沒有行使代位權的基礎。
代位追償算出險嗎?
代位追償算出險,因為當發生保險事故時,保險人都是需要按照合同約定先進行賠償的,但如果保險事故屬于除外責任,那么保險人就沒有賠償義務,自然也就不會產生代位追償。
代位追償需滿足三個條件,一是被保險人對第三者享有賠償請求權、保險人支付了被保險人的損失賠償金、保險人在代位追償中享有的權利不可以超過其賠付給被保險人的金額,一般來說,只要事故雙方購買足夠的保險,是不需要代位追償的,直接通過保險賠付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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