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理近日連續查處多起違規進入蒼山的案件,4人先后違規攀爬蒼山,其中3人進入核心區。肖某銀獨自登頂蘭峰,孫某宇、王某良迷路后求救,耗費大量公共救援資源,邵某健還組織9人進山采菌并曾進入核心區。當地官方表示,他們的行為不僅違反蒼山保護管理規定,還危及自身安全。目前,蒼山洱海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蒼山分局已對4人立案調查。(9月1日澎湃新聞)
近日,數名游客違規攀登蒼山被立案調查的消息,引發社會關注。表面看,這是一起依法對違規行為,進行懲戒的普通事件;深入思考,這起案件卻折射出當代社會中自由與規則、冒險與保護之間的深刻張力。立案不僅是懲戒,更是一種必要的保護——既是對個體生命的守護,也是對自然生態和社會秩序的維護。
蒼山之美,自古令人神往。然而,自然之美往往伴隨著不可預測的風險。違規登山者往往陶醉于征服自然的浪漫想象,卻忽視了高山地區,復雜多變的氣候條件、崎嶇危險的地形環境。一旦遭遇意外,搜救工作不僅耗費巨大社會資源,更將救援人員置于危險境地。2019年黃山景區曾為救援一名違規游客花費數十萬元,出動200多名救援人員;2020年四姑娘山一起違規登山事件,直接導致一名年輕向導失去生命。這些慘痛教訓提醒我們:對自然的敬畏之心不可丟棄,安全紅線不可逾越。
立案懲戒的背后,是對“規則意識”缺失的矯正。現代社會建立在契約與規則之上,景區管理規定并非無端設限,而是基于科學評估和安全考量。部分游客將“任性”誤解為“自由”,將“違規”美化為“探險”,這種心態反映了個體權利意識膨脹,與社會責任意識萎縮的不平衡。正如法學界所言:“自由的邊界止于他人的權利。”當一個人的行為,可能給社會帶來負擔和風險時,社會有權通過規則進行約束。立案調查正是對這種規則權威的維護,向社會傳遞清晰信號:規則不是兒戲,違法必受追究。
更深層次看,此案還觸及人類與自然關系的永恒命題。東方文化歷來強調“天人合一”,主張對自然保持謙卑與敬畏。而現代消費主義則將自然景觀異化為“打卡”背景板,自然不再是被尊重的對象,而是被消費的客體。立案懲戒在某種意義上是對這種扭曲關系的矯正,提醒人們重新審視自己在自然中的位置。
有人質疑:立案是否過于嚴苛?事實上,法律的懲戒功能與教育功能,本就相輔相成。通過立案調查,不僅能讓違規者,深刻認識到錯誤的嚴重性,更能通過案例,傳播形成社會警示效應。相比可能發生的生命損失,這種“嚴厲”,實則是一種更深切的“保護”。當然,在強調規則重要性的同時,也應思考如何更好地滿足人們,對自然體驗的合理需求。景區管理方可以提供,更多元化的合法探險項目,加強安全登山知識的普及教育,在禁止的同時提供替代方案,從而實現保護與利用的平衡。
蒼山立案事件,猶如一面多棱鏡,折射出自由與責任、個體與集體、人類與自然的多重關系。每一條規則背后,都可能有著鮮血寫就的教訓,每一次懲戒,都可能阻止一場悲劇的發生。當我們面對自然時,或許應當少一些征服的沖動,多一些敬畏之心;當我們面對規則時,或許應當少一些突破的僥幸,多一些遵守的自覺。這不僅是對自然的尊重,對規則的遵守,更是對自身生命的珍視。(汪昌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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