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職工醫保參保人來說也是有繳費年限規定的,當繳費期限達到規定的年限之后,參保人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之后就可以停止繳費但仍然可以享受相關的醫保待遇。各地對于醫保繳費年限規定是不一樣的,那么浙江醫保繳費年限最新規定是怎么樣的?一起來了解一下。
浙江醫保繳費年限最新規定
浙江省對于醫保繳費年限的最新規定為20年。即無論是男性,還是女性,退休時,只要累計職工醫療保險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繳滿20年,退休以后,不必繼續繳納醫保費用,可以享受終身醫保待遇。對于靈活就業人員參與職工醫保的,累計繳費年限規定也是20年。
若是在達到退休年齡后,繳費年限不足20奶奶的有兩種選擇:其一可以選擇一次性補繳至滿20年;其二是選擇繼續按月補繳,直至繳滿20年之后就可以停止繳費了。一次性補繳的情況下以浙江省上一年度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按照9.5%的繳費比例,計算補繳金額;按月補繳的情況下繳費標準和同期靈活就業人員的標準一致。
需要注意的是,省內不同城市之間對于醫保繳費年限的規定也還是有一些差別的。比如杭州是在浙江省的標準基礎上,還要求在杭州市職工醫保實際繳費年限滿10年才可以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不繼續繳費,也可以正常享受杭州職工醫保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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